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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四实习

培育本校学生成为理论与实务兼具之专业人才,暨提昇教师之企业服务与技术改善之能力,落实产学合作之技职教育方针,特订定
东南科技大学学生专业实务实习办法
实施对象:
一、大学部各系学生,得于寒、暑假期间至同一机构连续实习,实习成绩及格者可取得「暑期专业实务实习」、「寒假专业实务实习」等课程学分,其实习时数满320小时可取得该课程3学分、实习时数满214小时可取得该课程2学分、实习时数满108小时可取得该课程1学分。
二、大学部各系学生,得于参加学期或学年之「专业实务实习」、「专业实务实习报告」等课程,安排至业界实习。学期之实习课程至少9学分,实习期间4.5个月以上。学年之实习课程至少18学分,实习期间9个月以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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